今年以来,姚安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把“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的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1至6月,该县对4个乡镇、10个部门通报批评,追究3名干部纪律责任。
带着问题去。从县纪委、扶贫办、住建局、财政局等责任部门抽调干部组成检查组,开展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了解建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听取群众对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员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甄别,共发现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将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9个乡镇和县级11个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在项目推进和实施过程中,部门和乡镇在工作对接中沟通协调不够,导致少部分项目推进慢、拨款不及时”等问题,对整改不力的实行严肃问责。
针对问题查。从县纪委、组织部、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等责任部门抽调12名干部组成3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对9个乡镇、16个专项脱贫攻坚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轮专项纪律检查。每次检查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泄露行程和工作内容,随机抽查19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和部分非贫困村农户进行核实。听取干部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对各项工作、各级干部的评价,发现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100多个,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至6月底,已对9个乡镇、41个村委会、35个村民小组、207户农户家、21家责任部门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已下发《工作简报》6期。
查清问题咎。针对近期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形成督查情况报告经县督查组组长审核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通报,强化检查成效。下发了《关于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发现典型问题的通报》,对4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向县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挂点联系4个村委会的10个县级脱贫攻坚挂包单位点名通报批评,责成挂包单位对10名下派驻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进行通报批评;对1个镇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追究纪律责任;对3个村委会4名村干部追究纪律责任。(王国云)